安住建发〔2019〕210号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废止《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住建局,瀛湖旅游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项目业主、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各建筑业企业:
经我局研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安规发〔2010〕7号),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