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陕西省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受理范围:
市直、中省驻安单位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
三、要件资料:
1、招标报建资料:①招标报建表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备案)文件(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④建设工程规划准建批复(复印件)⑤经项目审批机关审定的招标方案(国有、政府投资项目)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⑦《建筑工程投标企业资质审查表》(原件)⑧应投入该项目银行资金证明。
2、招标要件: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四、办理程序:
1、向招标管理机构报审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后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预审;
2、提交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报建资料供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3、提交招标文件供招标办审核备案;
4、组织发标会;
5、组织招标答疑;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开标、评标、定标;
8、招标结果公示;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签订合同。
五、办结时限:
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2、工程招标,受理招标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并安排发标、答疑、开标日程;
3、招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政策法规的质疑,当日答复解释。
注:招标公告至少发布5日,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至少5日,发标至开标至少20日。
六、受理科室:市规划局建筑工程招标办
受理地点:建设大厦14楼
联 系 人:石小军、但昭阳
联系电话:3336655